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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两办、三会党支部创先争优专项活动总结.doc
2012年01月13日  

两办、三会党支部创先争优专项活动总结

 

按照校党委有关要求,党办校办和校友总会、校董会、教育发展基金会党支部(以下简称两办、三会党支部)开展了创先争优专项活动,认真做到“四个一”即:召开一次学习讨论会、开展一次公开承诺、开展一次群众评议、建立一套办法制度。

支部积极开展群众评议工作,广泛征求学校师生员工对两办、三会工作的意见建议。支部成员认真学习《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结合群众评议的意见建议和自身工作实际,1月12日下午,两办、三会党支部在北校区第三会议室围绕《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召开学习讨论会,校党委副书记许国彬应邀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由党支部书记谢伟光主持,支部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许国彬在讲话中指出,两办、三会是学校的重要窗口部门,应该在学校众多部门中充当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排头兵。要有忧患意识,不要骄傲自满;要看到成绩,更要看到不足;要加强学习,不要固步自封。两办、三会要做到对内排忧解难,对外穿针引线,改变观念套路,尽心尽力奉献,不要计较个人得失。最后许国彬为两办、三会的全体工作人员送上新春祝福。

在学习讨论会中,各位党员就学习《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作风端正、工作业绩优良、服务群众积极、履行义务主动五项承诺。最后,支部成员共同商议确定了《两办三会党支部创先争优制度》。

通过学习讨论会。两办三会支部成员一致认为,《标准》使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有方向,“争”有目标,有“尺”可量。通过学习讨论,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实际工作,查对自我,找出差距,剖析原因,并明确了日后努力的方向。

 

                                两办、三会党支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

1.两办、三会党支部公开承诺

2.两办、三会党支部“五带头”

3.两办、三会党支部创先争优制度


两办、三会党支部公开承诺

  

1.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
  2.思想作风端正。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纪律,树立诚信意识,牢记社会责任;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3.工作业绩优良。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完成工作的标准高、质量高、效率高、效果好,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积极团结支部其他成员为学习型、服务型办公室建设,服务于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实施,服务于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的落实,服务于学校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4.服务群众积极。对群众态度热情、服务周到,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参加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自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损害群众权益的言行积极制止;关心群众,尊重群众,紧密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5.履行义务主动。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对党忠诚;积极参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两办、三会党支部“五带头”

 

一、带头学习提高。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规律,严谨笃学,不断提高学习创新能力,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水平。

二、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师党员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生党员争当成才表率,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做出显著成绩。

三、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爱岗敬业,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

四、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五、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两办三会党支部创先争优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两办三会党支部(即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自身建设,明确工作任务,使党员在各项工作中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党员的先进性,进一步激励党员争创一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结合我支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始终坚持上级党委的领导。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及学校教学、科研中心任务开展党的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行政各项决定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以及各项任务完成。

第三条 党支部成员应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坚定理想信念的先锋。

第四条 认真工作,构建服务型党支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提升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服务,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主动参与居住社区的公益活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得到群众支持和拥护,成为服务基层群众的先锋。

第五条 积极学习,构建学习型党支部。支部党员应能正确理解、准确执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创造性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掌握现代产业及信息技术等知识,注意研究总结工作规律,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党支部应定期举办学习分享会,轮流分享学习心得,做提升业务水平的先锋。

第六条 党支部应积极参与学校机关效能建设,带头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执行力强,做到工作无积压、无延误、无差错、有创新,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节约资源,杜绝铺张浪费,带头实践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做提高机关效能的先锋。

第七条 坚持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可以探讨学习、外出考察等各种形式进行。各党员领导干部应按时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有明确的议题和要求。必要时可请主管校领导或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八条 实行党员谈话谈心制度。党支部应和党员定期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掌握党员对党组织的期待和诉求,分析查找影响制约开展创先争优、推动科学发展的思想原因,围绕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方式,交换看法,征求建议;围绕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深入交流,听取意见。针对党员思想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疏导工作,理顺情绪,统一思想,促进和谐。

第九条 建立支部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维护稳定的表率。党员同志必须经常深入群众之中,了解校园舆情,及时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对重大思想政治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第十条 实行党员公开承诺办事制度。每名党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自律、道德修养等方面做出公开承诺,制定个人的“公开承诺书”。党员的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第十一条 党支部成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廉政准则》等规定,严于律己,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坚持做清正廉洁的先锋。

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两办三会党支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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