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三会党支部创先争优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两办三会党支部(即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自身建设,明确工作任务,使党员在各项工作中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党员的先进性,进一步激励党员争创一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结合我支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始终坚持上级党委的领导。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及学校教学、科研中心任务开展党的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行政各项决定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以及各项任务完成。
第三条 党支部成员应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坚定理想信念的先锋。
第四条 认真工作,构建服务型党支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提升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服务,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主动参与居住社区的公益活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得到群众支持和拥护,成为服务基层群众的先锋。
第五条 积极学习,构建学习型党支部。支部党员应能正确理解、准确执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创造性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掌握现代产业及信息技术等知识,注意研究总结工作规律,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党支部应定期举办学习分享会,轮流分享学习心得,做提升业务水平的先锋。
第六条 党支部应积极参与学校机关效能建设,带头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执行力强,做到工作无积压、无延误、无差错、有创新,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节约资源,杜绝铺张浪费,带头实践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做提高机关效能的先锋。
第七条 坚持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可以探讨学习、外出考察等各种形式进行。各党员领导干部应按时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有明确的议题和要求。必要时可请主管校领导或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八条 实行党员谈话谈心制度。党支部应和党员定期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掌握党员对党组织的期待和诉求,分析查找影响制约开展创先争优、推动科学发展的思想原因,围绕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方式,交换看法,征求建议;围绕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深入交流,听取意见。针对党员思想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疏导工作,理顺情绪,统一思想,促进和谐。
第九条 建立支部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维护稳定的表率。党员同志必须经常深入群众之中,了解校园舆情,及时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对重大思想政治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第十条 实行党员公开承诺办事制度。每名党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自律、道德修养等方面做出公开承诺,制定个人的“公开承诺书”。党员的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第十一条 党支部成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廉政准则》等规定,严于律己,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坚持做清正廉洁的先锋。
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两办三会党支部所有。
两办、三会党支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